法定假期加班费如何计算?


法定假期加班费的计算涉及到一系列规定,了解这些规定能让劳动者清楚自己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得的报酬。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法定假期”和“加班费”这两个概念。法定假期就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像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而加班费则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额外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里的“工资”一般指的是劳动者正常出勤情况下的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计算日工资时,通常是用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目前我国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例如,小张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的日工资就是5000÷21.75 ≈ 229.89元。如果小张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他应得的加班费就是229.89×3 = 689.67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300%加班费是另外支付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劳动者当天正常的工资外,还要额外支付两倍于日工资的加班费。比如小李月工资6000元,日工资约为275.86元,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用人单位首先要支付当天正常工资275.86元,再额外支付275.86×2 = 551.72元的加班费,总共支付给小李827.58元。 此外,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基数,同样按照不低于3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比如小王在法定节假日完成了一定数量的产品,每件产品的计件单价是10元,正常情况下他完成这些产品能得到相应报酬,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完成的这些产品,他应得到每件10×3 = 30元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法定假期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