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加班费基数该如何计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需要加班,但对加班费的计算不太清楚。每次发工资,感觉加班费好像不太对,也不知道公司是怎么算的。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加班费基数是如何规定计算方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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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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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基数的计算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加班费基数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加班费基数就是用来计算加班费的那个基础数额。比如你的工资有很多组成部分,像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到底以哪个数额或者哪些数额来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础,这就是加班费基数的问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加班费是和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相关的。那么这个工资标准怎么确定呢?一般来说,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那么就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但要注意,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要是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这里的实际工资是指劳动者每月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实际工资收入,但是不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等。例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费用、防暑降温费等,这些是不能算在加班费计算基数里面的。 此外,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也就是说,计件工资制下,加班费基数就是其本人的计件单价。 总之,加班费基数的计算要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实际工资情况以及工资的构成等因素综合确定,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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