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不太清楚试用期工资是怎么算的,担心公司给我的工资不合理。想了解下按照劳动法,试用期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标准和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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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简单来说,试用期工资是有一定标准和限制的。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试用期工资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打个比方,假如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约定正式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5000元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4000元。同时,如果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你的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这个数。 这里的“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就是指公司里和你岗位一样的员工中,工资最低的那个标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就是你和公司在合同里明确写好的工资数额。 另外,对于工资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提到,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所以,试用期工资也应该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给你。 要是公司支付的试用期工资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先和公司友好协商,要求按照法律标准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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