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给的赔偿金怎么算?

我最近打算辞职,听说有些情况下辞职单位得给赔偿金。我不太清楚这个赔偿金是怎么算的,想知道依据什么标准,是按工资还是工作年限来算,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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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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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赔偿金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要明确,并不是所有辞职情况单位都需要支付赔偿金,一般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过错情形时,劳动者才有权获得赔偿金。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半,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经济补偿是3.5个月工资,即3.5×5000 = 17500元,而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17500×2 = 35000元。 不过,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赔偿金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样按照第四十七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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