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想和我解除合同,我想知道经济补偿金到底是怎么算的。是按工资还是工作年限来计算?具体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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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打个比方,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如果是违法解除,赔偿金就是6个月工资。要是工作时间是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那就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工作8个月,经济补偿算1个月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就是2个月工资。 其次,如果是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 最后,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那就需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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