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时拖欠工资怎么算?


在破产清算的情形下,关于拖欠工资的计算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计算方式的。 首先,工资计算的基础通常是依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工资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条款。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这些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比如,合同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每月15号发放,那么在计算拖欠工资时,就会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表明,职工的工资在破产财产清偿中处于优先地位。 对于工资的具体计算期间,是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之日起,到破产申请受理之日止。比如,用人单位从2024年1月开始拖欠工资,2024年6月申请破产,那么拖欠工资的计算期间就是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除了正常的工资之外,劳动者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了3年半,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3.5个月的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加班等情况,加班工资也应按照法律规定一并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总之,在破产清算时,拖欠工资的计算会综合考虑劳动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计算期间、经济补偿金以及加班工资等因素,以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