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应该如何计算工资?


工时计算工资是一个和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涉及到不同类型工时制度下工资的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标准工时制。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一般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计算。比如,您和公司约定月工资是5000元,一个月按21.75天的工作日来算,那么日工资就是5000÷21.75≈229.89元。如果您一天工作8小时,那么每小时工资就是229.89÷8≈28.74元。 其次,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在标准工时制下,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例如,您在工作日加班2小时,每小时工资是28.74元,那么加班工资就是28.74×1.5×2 = 86.22元。 除了标准工时制,还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一般情况下,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