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处于停工养伤阶段,但不太清楚工伤期间工资该怎么算。我平时工资构成比较复杂,有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想问下,像我这种情况,工伤期间工资是只发基本工资,还是包括其他部分?具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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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的计算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概念叫“停工留薪期”,它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俗来讲就是你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和福利。比如说,你原来每个月除了基本工资,还有绩效奖金、各类补贴等,在工伤期间这些都应该正常发放给你。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举个例子,如果小李每月基本工资是3000元,绩效奖金平均1000元,其他补贴500元,那么他在工伤期间,单位每月就应该按照4500元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如果小李的工伤比较严重,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那么在延长的期限内,他依然能按照这个标准拿到工资。直到他评定伤残等级后,再按照相应的伤残待遇来执行。所以,在工伤期间,你不用担心工资会减少,单位应该按照你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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