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到工伤标准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但是经过鉴定没有达到工伤伤残标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获得赔偿,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人士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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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护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工伤未达到伤残标准,仍然可以获得多方面的赔偿,具体如下: **医疗费用赔偿**: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是《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相关规定。例如,因工伤进行治疗,使用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都应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这是为了补偿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开销。 **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这样可以保障职工因就医产生的合理交通和食宿成本得到补偿。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某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3个月治疗,这3个月单位应按照其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资。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派人护理,可以按照当地护工标准支付护理费。 总之,即使工伤未达到伤残标准,职工的合法权益仍应得到保障,相关赔偿可以补偿职工在治疗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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