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才过一年,公司突然说要提前终止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也不知道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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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违法”,就是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比如,在劳动者没有过错,也不存在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时候,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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