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十年以上该如何补偿?
我是一名农民工,我的工资被拖欠了十年多。这么长时间过去,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拖欠十年以上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给我补偿?有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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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意味着,若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可以获得加付赔偿金。 另外,虽然工资被拖欠了十年以上,但还需要考虑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不过,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拖欠工资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通常以实际拖欠的工资数额为基础。在加付赔偿金方面,劳动行政部门会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在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比例。例如,如果拖欠工资为10万元,加付赔偿金比例为百分之八十,那么用人单位除了支付10万元工资外,还需支付8万元的加付赔偿金。 若遇到这种情况,农民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补偿。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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