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病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生病了,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下赔偿的标准和方式,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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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者因病,也就是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是通常所说的“代通知金”,其数额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其次,用人单位除了可能支付代通知金外,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在医疗期内无正当理由解除与患病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此时劳动者获得的赔偿是正常经济补偿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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