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期间生病住院,还在医疗期内,结果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这些方面的规定,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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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医疗期内解除合同,通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什么是医疗期呢?它是劳动者受伤后依法享有的,停止工作、接受医院治疗的时间周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经济裁员或者无过失性辞退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医疗期内解除合同,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标准是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了3年,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那赔偿金就是6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相关概念: 医疗期:劳动者受伤后依法享有的,停止工作、接受医院治疗的时间周期。 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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