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工亡如何进行赔偿?


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不幸工亡,赔偿问题需依据相关法律来确定。首先要明确,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同,劳务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如下: - **丧葬费**:通常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金额来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5000×6 = 30000元。 - **死亡赔偿金**: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如果受害者超过六十周岁,年龄每增长一岁,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仅按五年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0000元,受害者不满六十周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40000×20 = 80000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来确定。若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计算年限截至其十八周岁;若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计算年限为二十年。超过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长一岁,赔偿年限减少一年;年满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如果该伤亡是第三人造成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也可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补偿责任。若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概念: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