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天不给钱该如何投诉?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干了三天,结束后公司说这三天不给工资。我觉得很不合理,自己辛苦工作了,就应该有报酬。我想知道遇到这种试用期三天不给钱的情况,该怎么去投诉维护自己权益呢?
展开


在工作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阶段。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基本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也指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遇到试用期三天不给钱的情况,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心平气和地和公司沟通,向他们说明你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看是否能够解决问题。这是最直接、最简便的方式。 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你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与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等,然后前往劳动监察部门填写投诉表格,详细说明你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处理。 另外,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需要你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