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医疗纠纷频繁发生该怎么处理?
最近在医院工作,发现普通医疗纠纷老是出现。每次处理起来都很棘手,不知道从哪入手。想了解面对频繁发生的普通医疗纠纷,具体该采取哪些有效的处理方式,有没有什么标准流程可以遵循,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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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普通医疗纠纷频繁发生时,有多种处理方式。首先要知道,医疗纠纷指的是医患双方就医疗行为及其后果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在处理流程上,医院内部有相应的应对机制。纠纷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要是隐匿不报,可能要承担不良后果。然后,所在科室先调查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住局面,尽量在科室内解决纠纷。比如认真听取患者意见,针对疑问进行解释,如果患者能接受,纠纷就可以终止。 医务科接到报告或投诉后,要做好登记并了解情况,和科室主任协商解决办法。要是患者不接受解决方案,患者需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新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再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 如果医院内部无法解决纠纷,从法律途径来说,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是双方自愿协商,这是比较常见且平和的方式,双方直接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二是申请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组织介入,居中调解;三是申请行政调解,比如卫生行政部门来进行调解;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判决来定分止争;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 总之,处理普通医疗纠纷要按照一定流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这样才能有效处理频繁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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