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恶意在网上攻击公司且在店里偷东西该如何处理?


当遇到员工恶意在网上攻击公司并且在店里偷东西的情况时,可以从民事、行政和刑事这几个方面来考虑处理办法。 从民事角度来看,员工在网上恶意攻击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对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公司作为法人也依法享有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公司可以要求该员工停止侵权行为,比如删除在网上发布的不当言论,并且为公司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因为员工的恶意攻击行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对于员工在店里偷东西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公司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员工进行处罚。 要是员工偷东西的数额达到了一定标准,就可能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时,公司同样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公司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员工在网上发布的攻击言论截图、店内监控录像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