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怎样才算属于婚后财产?

我结婚后买了套房子,首付是我出的,贷款我们一起还。现在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不太清楚到底怎样才算婚后财产,是看购买时间,还是出资情况呢?希望能搞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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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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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房子是否属于婚后财产以及如何计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但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房子,如果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一起用工资收入付了全款买房,这种情况下房子显然属于婚后财产且为夫妻共同共有。 若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也得分情况来看。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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