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未遂如何判定赔偿?

在工作的时候,我差点遭遇工伤,幸好最后没受伤,但当时的情况特别危险。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工伤未遂的情况,赔偿是怎么判定的?是有明确标准,还是看具体情况?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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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一下什么是工伤未遂,它主要是指员工在职业活动中,虽然还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人身损害,但面临的风险已经非常高,很可能引发工伤事故。 对于工伤未遂赔偿判定,关键要看员工是不是因为执行本职工作而处于危险境地,以及这种危险有没有转化为实际人身损害的可能性。 要是确认员工是因执行本职工作处于高风险状态,且风险很可能演变成实际人身损害,依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有权要求雇主采取适当的工伤预防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制定本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工伤风险。这就体现了对于工伤未遂情况,保障员工相关权益、进行工伤预防等的重要性。 如果工伤未遂后进行了工伤鉴定,赔偿就会涉及多方面。未经过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的医院所提供的收费凭证来确定医疗费用的赔付数额。在此基础上,会考虑实际情况以及主治医生的建议,对营养费用、护理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赔偿。同时,对于受害者因伤导致的误工损失、交通补贴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等也应予以赔偿。要是受害人为残疾人士,则还需支付相适应的残疾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不过要是没有做工伤鉴定,情况就不同了。倘若员工未能完成工伤认定的手续,那么暂时无法提出相关的赔偿请求;但是,假如是用人单位未完成该项工作,职工仍可依据法律规定,自行将申请提交至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待被正式认定成为工伤后,即可依法享有工伤保险提供的福利待遇,像治疗工伤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开支以及康复费用、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贴费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相关申请时间等内容,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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