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本人工资如何确定?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听说赔偿和本人工资有关。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工伤本人工资是怎么确定的,是按我实际拿到手的工资,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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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本人工资的确定在工伤保险待遇计算中是很关键的。简单来说,工伤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这里的缴费工资和我们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可能不一样。缴费工资是单位给我们向社保部门申报用来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保费用的工资数额。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这是为了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过高或过低工资对待遇造成不合理的影响。 例如,某地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上限就是每月15000元,下限就是每月3000元。要是一个职工的缴费工资是每月2000元,低于下限,那么在计算工伤待遇时,就按照每月3000元来算;要是缴费工资是每月20000元,高于上限,就按照每月15000元来算。 所以,确定工伤本人工资时,要先明确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是多少,再看是否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这样才能准确算出工伤待遇相关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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