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停工留薪期如何认定?

我受了工伤,现在在休息,单位说要认定停工留薪期,我不太清楚这个是怎么认定的。我想知道认定停工留薪期有没有什么标准和流程,是单位说了算还是有专门的机构来认定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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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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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认定,首先要明确其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认定流程方面,通常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医疗机构会根据职工的受伤情况,出具相应的诊断证明和休假建议。而单位一般会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材料来初步确定停工留薪期。如果职工和单位就停工留薪期的长短存在争议,此时就需要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进行确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是否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结论。 此外,认定停工留薪期还会考虑职工的实际伤情。不同的工伤部位和伤害程度,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是不同的。例如,轻微的骨折和严重的脏器损伤,其所需的治疗和恢复时间差异很大,停工留薪期自然也会不同。一般来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参考国家发布的有关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等标准,结合职工的具体伤情来综合判断。总之,停工留薪期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定流程进行的过程,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恢复期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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