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分割方式。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在房产分割中,判断房产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就像您这种情况,虽然首付大部分是您出的,贷款也是您一直在还,但由于是婚后购买,若无特别约定,仍属于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可按照协商结果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虽然您首付和还贷贡献较大,但另一方也可能在其他方面对家庭有贡献,法院会全面衡量。同时,还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有子女且子女抚养权归一方,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环境,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也会对无过错方予以照顾。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外,如果房产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