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离婚时该如何进行房屋分割?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涉及到我们租赁的房子,不太清楚这个租赁房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进行分割。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是双方都能继续住,还是有其他分配方式,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在离婚时对于租赁房的分割问题,首先要明确一点,租赁房和我们平常说的有产权的房子不一样。租赁房的产权一般是属于出租方的,夫妻双方只是在租赁期内有使用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它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像分割有产权的夫妻共同房产那样去分配 。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租赁房如果不属于共同财产,就不适用这条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规定。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就租赁房屋的租赁权益达成了分配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要是没有协议,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因为生活困难、经济压力大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居住在租赁房里,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判。 比如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这种情况下又分几种情形:如果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买为产权,离婚分割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单独归属;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买为产权,离婚时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支付对价部分归当时承租的一方个人所有,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婚前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买为产权的公房,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赠与,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公房: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