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小产权房该如何分配?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名下有套小产权房。不清楚在法律上,离婚时这种小产权房要怎么分配,是双方协商就行,还是有特定的分配规则,希望了解具体的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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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时小产权房如何分配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小产权房的概念。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从法律层面来看,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合法产权证书,其交易和权益保障在法律上受到诸多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对于小产权房这种特殊财产,法院在处理时较为谨慎。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小产权房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的协议进行处理。这种协议可以是关于房屋的使用、居住权的分配等。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对小产权房的所有权进行判决。因为小产权房的建设和交易可能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合法性存在争议。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小产权房的居住、使用等权益进行合理的分配。 例如,如果该小产权房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居住使用,且另一方没有参与购房资金的支付,那么在离婚时,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居住、使用权益判给购买方。但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小产权房用于共同居住,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需求、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房屋的居住、使用方案。此外,如果小产权房涉及到拆迁补偿等问题,夫妻双方也可以就补偿款的分配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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