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写单独所有时离婚该怎么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家里有套房产,房产证上写的是单独所有。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分割,是完全归写名字的一方,还是我也能分到一部分呢?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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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产写单独所有时离婚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前,我们得先弄明白“单独所有”的含义。在法律层面,房产证上写“单独所有”,通常意味着登记的产权人对该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然而,这并不一定就代表该房产在离婚时完全归登记人所有,具体分割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即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证上写的是单独所有,离婚时该房产仍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其次,若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后,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并注明单独所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若无特殊约定,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由双方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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