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提前结束租赁合同?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因为工作变动要去别的城市,想提前结束这个租赁合同。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是直接和房东说就行,还是有什么法律规定的流程?会不会要承担什么责任?希望了解一下合法提前结束租赁合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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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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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结束租赁合同,也就是在租赁期限尚未届满时终止租赁关系。在法律层面,这主要涉及到当事人的约定以及法定的解除情形。 首先,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前解约的条件和方式,那么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例如,合同可能规定在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对方,并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这种约定是基于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那么提前结束租赁合同就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如果租赁的房屋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而严重损坏,无法继续居住,那么承租人就可以依据此条规定提前解除合同。 另外,如果一方没有合同约定的理由,也不符合法定解除情形而擅自提前解约,那么就构成违约。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具体的赔偿范围和金额,一般要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造成的损失来确定。比如,房东可能会要求承租人赔偿因提前解约而导致的房屋空置期间的租金损失等。所以,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建议随意提前结束租赁合同,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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