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怀孕后被辞职该如何获得赔偿?
我怀孕了,可公司却要辞退我,我心里特别着急又委屈。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了,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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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法律对孕期女职工是有特别保护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随便辞退怀孕的员工。 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辞退怀孕员工,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继续履行。要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你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半,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而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6个月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怀孕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行为,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雇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且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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