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长期合同被辞退怎么获得赔偿?

我签了长期合同,现在却被公司辞退了。心里特别不踏实,也很困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我不清楚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想详细了解一下自己能争取到哪些权益,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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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签了长期合同被辞退,赔偿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要判断单位辞退您是否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合法情形。如果属于以下几种情况,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四是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五是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六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七是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您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要是单位属于违法辞退您,那么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比如上述例子中,若单位违法辞退您,您应得的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过,要是员工存在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通常没有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长期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一般情况下,连续工作超过十年以及连续签订过二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符合条件可签订,不可以被随意辞退。 代通知费: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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