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工厂开除应该怎么获得补偿?
我在工厂工作了一段时间,突然就被工厂给开除了,也没说个具体原因。我心里特别不踏实,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补偿吗?要是有补偿,具体该怎么算呢?是按工作年限还是有其他标准?就想了解下被工厂开除后补偿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展开


当被工厂开除后,补偿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工厂是无故开除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提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你在工厂工作了3年,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就是3×5000×2 = 30000元 。 其次,要是合同到期后工厂辞退员工,或者工厂进行经济性裁员而辞退员工,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标准就是上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比如工作2年半,月工资4000元,经济补偿就是3×4000 = 12000元。 然后,如果员工是因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被开除,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像经常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工厂开除就不用补偿。还有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也是无经济补偿的。 另外,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