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离职证明该怎么开?
我从之前的公司离职了,现在新公司要求提供前公司的离职证明。可我不知道前公司要怎么给我开这个证明,是有什么流程和要求吗?我担心开不出来或者开的不符合新公司要求,很着急,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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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的一份材料,它能证实员工已经和原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开离职证明的流程如下:首先,你需要明确向原公司提出开具离职证明的请求,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书面提出的话,可以通过邮件等方式,这样有记录可查。接着,原公司会根据你的工作情况等进行审核,通常会核实你是否已经完成工作交接等事项。若审核通过,公司就会为你开具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通常应包含这些内容:你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岗位、在职时间、离职时间等基本信息,还要有公司的盖章等。如果你对离职证明的格式等有特定要求,比如新公司有格式模板,你可以提前告知原公司,让其按照要求开具。如果原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其责令公司改正。要是因为公司不开具证明给你造成了损失,像影响你入职新公司导致的工资损失等,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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