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到月底公司就让提前走,如何拿回自己的权益?


当遇到辞职不到月底公司就让提前走的情况,要拿回自己的权益,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我们要清楚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在未到离职日期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这意味着劳动者依然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你按规定提交辞职申请且未到约定离职时间时,公司要求你提前走,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不符合正常的法律程序。 在权益方面,工资是首要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公司不能拖欠你的工资,要按照你实际工作的天数,在你离职时一次性结算清楚。如果公司让你提前走,却不支付你应得的工资,这就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以先和公司友好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结算工资。协商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证明你和公司就工资结算问题进行过沟通。 除了工资,还有可能涉及经济补偿的问题。如果公司要求你提前走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你要根据自己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判断是否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如果符合,而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若和公司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他们会根据你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并要求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劳动监察部门更好地了解情况。另外,你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它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