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产后怎么拿到工资?


当公司宣布破产时,员工想要拿到工资,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流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资债权的性质。工资属于职工的劳动报酬,在公司破产程序中,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是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的。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该条文明确了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也就是说,法律保障员工的工资在公司破产时能够优先得到偿还。 其次,员工要及时进行债权申报。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员工作为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申报时,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自己工作和工资情况的材料。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再者,参与债权人会议。员工作为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以及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员工通过参与债权人会议,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如果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工资债权,对于未能清偿的部分,员工可能无法全部收回。但在整个过程中,员工要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