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子没有证要怎么给对方?

我和配偶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想把没证的房子给对方。但不清楚该通过什么途径、走什么流程来完成这件事,也不了解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才能保证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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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后,如果房子没有房产证,要将房子给予对方,情况相对复杂。首先要明确房子的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该房屋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没有房产证,双方也可以先协商。比如协商由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等房屋能办理房产证时再进行分割处置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一方使用。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就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关于如何实际给到对方,由于没有房产证不能直接办理过户。双方可以先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购房合同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之后等能办理房产证时,再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并提交免征契税申请。不过要注意各地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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