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卖不破租赁中如何保护买受人?

我买了一套房子,结果发现原房东在卖房前就把房子租给别人了,租客说根据买卖不破租赁,他还能继续住。我花了钱却不能及时入住,感觉自己权益受损了。我想知道在这种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下,法律是怎么保护我作为买受人的权益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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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不破租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下,保护买受人权益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保护途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买卖不破租赁”这个概念。它指的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这一规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虽然有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法律也考虑到了买受人的权益。如果出卖人(原房东)在出卖房屋时没有如实告知买受人房屋已出租的情况,那么出卖人就构成了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隐瞒租赁情况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比如因不能及时入住而产生的额外租房费用等。 此外,买受人还可以在购房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比如查看房屋是否有人实际居住使用,要求出卖人提供房屋未出租的声明或承诺等。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卖人有如实披露房屋租赁情况的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的违约责任,那么买受人在遇到问题时就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承租人存在一些不当行为,影响到买受人对房屋的合理权益,比如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坏等,买受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这里的出租人在买卖完成后就变为了买受人。 总之,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通过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进行尽职调查、维护自身对房屋的合理权益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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