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即使没有签订合同,也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首先,要明确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简单说就是单位有合法用工资格,劳动者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且有劳动能力;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一些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比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这些能直接体现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获得报酬以及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情况。这部分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像工作证、门禁卡等,上面有公司名称、劳动者姓名等信息,能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比如入职时填写的表格等,这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且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考勤记录。像打卡记录、加班记录等,能证明劳动者的出勤和工作时间情况,同样由用人单位举证。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不过如果同事还在职,可能存在不便作证的情况。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证据也可辅助证明,比如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工作记录单,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公司发出的荣誉证书、调岗通知书;工作中来往邮件、聊天记录;与公司领导谈话录音、录像;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总之,劳动者要多留意保存这些可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是《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