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如何举报录音?
在和公司产生劳动纠纷后,我偷偷录了音,觉得这能作为对我有利的证据。现在打算申请劳动仲裁,可完全不清楚该怎么把这个录音作为证据举报提交上去,想了解下具体的操作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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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举报录音作为证据是有相应规范流程的。 首先要明确,录音属于视听资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类型之一。该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等 ,且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关于提交录音证据的方式,通常可通过手机或U盘等介质进行提交。 如果采用手机方式提交录音证据,具体操作步骤为:第一步,将手机中的原始音频文件完整地导入至一个单独的存储设备之中,要确保音频的完整性,不能有剪辑等影响证据真实性的操作;第二步,将存储了手机录音的这个存储设备直接递交给相关的受案机构,也就是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受案机构负责从该设备上导出所需的录音信息;第三步,将整理好的手机录音数据导入至另一个单独的存储设备当中备用 。 要是有条件,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提交录音证据。律师能更专业地处理证据,比如确保证据符合法定形式,从而提高胜诉几率。 需要提醒的是,录音证据的取得方式要合法,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在他人私密空间未经同意偷录的录音可能就不具备合法性。同时,提交的录音证据最好能有其他证据相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证明力更强。 相关概念: 视听资料: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证据链:指一系列客观事实与物件所形成的证明链条。在司法实践中,单独一个证据往往难以证明案件事实,需要多个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证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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