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按揭房怎么进行转让?

我和配偶刚离婚,房子还有按揭没还完。现在我想把房子转让出去,可完全不知道该从哪儿入手。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有按揭的情况下,房子转让具体要走哪些流程,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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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按揭房的转让涉及多个环节和法律规定。 首先,如果要进行转让,一般有以下常见方式和流程: 若贷款已还清,相对比较简单。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的《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 、《离婚证》 、《身份证》和原《房屋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要是贷款未到期,就复杂一些。凭生效后的《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的《身份证》、原房屋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同时还可能需要与贷款银行协商,请求变更贷款人,并重新签署住房贷款抵押合同。不过银行因要考虑偿还贷款的风险以及工作量等因素,可能不太容易积极配合。 另外,还有一种途径是提前还贷,在消除银行所设置的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之后,完成过户流程;或者借助某些贷款机构以替代现金首次还款的方式,实现房产证的赎回,之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等情况。 这意味着离婚后如果符合上述可单方申请的情形,就能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实际操作中,每种方式都有其要点和难点。比如提前还贷可能需要一次性拿出较多资金;和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可能会面临银行严格的审核。所以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合适的转让方式。 相关概念: 析产公证:简单说就是对财产进行分析、划分后做的公证。在离婚涉及房产等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离婚判决,就需要通过析产公证来明确房产等财产的归属,为后续的房产转让等手续提供依据。 转绘:在房产变更中,指到交易中心进行房屋图纸的转移,是房产变更流程中的一个环节,有助于确定房产的具体信息和位置等情况。 免征契税申请:向房屋管理局提交的,请求不用缴纳契税的申请。因为在离婚房产转让等一些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不用缴纳契税的,所以需要提交申请来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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