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福利费不能抵扣时如何转出进项?

我公司购买了一批用于员工福利的物品,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来了解到福利费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可我不知道该怎么把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来。想问问具体该怎么操作,有什么流程和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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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转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企业发生的福利费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概念和操作方法。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是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一般情况下,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如果购进的货物、劳务等用于一些特殊项目,比如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按照法律规定,这部分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需要从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以,当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时,对应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应进行转出处理。 具体的转出操作如下: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应做一笔分录。假设企业之前购进货物时,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发现该货物用于福利不能抵扣时,要做相反分录冲减进项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税务申报方面,企业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填写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数据。一般是在“二、进项税额转出额”这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对应的栏次,如实反映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这样,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就会把这部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考虑进去。 总之,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流程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操作,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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