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离婚房子会怎么判?
最近在和老公闹离婚,现在比较纠结房子的分配问题。这房子是婚后买的,我俩都出了钱,但房本上只写了他的名字。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到底会怎么判呢?是一人一半,还是会有其他的分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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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的判决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要明确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还是双方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要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是其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房产一般会判给付首付款的一方,但得给另一方补偿其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升值的部分。 对于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通常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此外,如果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按以下情形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房屋升值部分:是指房屋在购买后因市场因素等导致价值提升的那部分价值。 竞价取得:双方通过竞争出价的方式,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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