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缴纳社保声明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我在入职一家公司时,公司让我签一份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书,说会给我一些补贴。我有点担心以后万一有问题,这份声明书会不会有效。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声明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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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放弃缴纳社保声明书通常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明确了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强制性义务,而不是可以通过双方约定来放弃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这进一步强调了社保的强制性和个人享受社保待遇的法定性。 虽然劳动者签署了放弃缴纳社保声明书,但这种声明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或者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该声明书不能成为用人单位免除缴纳社保责任的依据。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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