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提前说离职老板扣违约金合法吗?


在探讨老板扣违约金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相关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劳动合同领域,违约金的设定有着严格的法律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中,第二十二条是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是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回到您的情况,没提前说离职,一般不属于上述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没有按照这个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即便您未提前通知离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也不能随意扣违约金,而是要按照规定的方式来扣除相应的赔偿。 所以,如果老板仅仅因为您没提前说离职就扣违约金,很可能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先与老板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如果沟通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