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地址变更后员工辞职属于非自愿辞职吗?

我们公司最近变更了地址,新地址离我家特别远,通勤成本和时间都大大增加了,我实在没办法接受,只能选择辞职。但我不太确定这种因为公司地址变更而辞职的情况,算不算是非自愿辞职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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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自愿辞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非自愿辞职”这个概念。非自愿辞职通常是指员工并非出于自身主观意愿,而是由于用人单位的某些行为或客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员工不得不选择离职。在公司地址变更的情况下,判断员工辞职是否属于非自愿,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公司地址变更,如果新地址与原地址距离较远,给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重大影响,使得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来约定的劳动条件无法继续履行,那么这种情况下员工辞职很可能被认定为非自愿辞职。 比如,员工原本的通勤时间较短,公司变更地址后,通勤时间大幅增加,员工每天花费大量时间在上下班路上,这无疑增加了员工的工作成本和负担。或者新地址交通不便,员工难以到达工作地点,也属于劳动条件发生了重大改变。 但是,如果公司地址变更虽然有一定距离,但并没有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实质性的重大影响,或者公司采取了合理的弥补措施,如提供交通补贴、安排班车等,那么员工以此为由辞职,可能就不会被认定为非自愿辞职。 所以,公司地址变更后员工辞职是否属于非自愿,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公司的地址变更严重影响了员工的劳动条件,员工因此辞职,在法律上有较大可能被认定为非自愿辞职,员工还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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