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子不过户是否还归男女双方所有?
我和前妻离婚了,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但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担心不过户的话,这房子是不是还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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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后房子不过户是否还归男女双方所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在婚姻期间买的房子,要是没有特殊约定,基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面就包括像房产这种比较重要的财产。 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签订了有效的离婚协议,明确约定了房子的归属,那么从协议生效那一刻起,房子的归属就按照协议来。比如协议说房子归男方,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房子的所有权就归男方了。不过,虽然协议有了效力,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转移是以过户登记为标志的。 回到问题,如果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没办理过户手续,从协议角度,房子归属按约定来;但从物权登记角度,因为没过户,对外公示的所有权人可能还是男女双方。这就会有风险,比如登记的一方可能私自把房子卖掉。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拿到房子的一方最好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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