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卖给子女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父母把房子卖给了我,现在我和配偶关系不太好,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父母卖给我的这套房子算我和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该怎么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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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父母卖给子女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房子是在子女结婚后购买,且没有特别约定,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购房款,那么该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这套房子都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夫妻婚后,用两人的工资收入一起支付了父母房子的购房款,这种情况下房子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有明确约定,情况就不同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父母与子女签订了协议,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卖给子女一方,并且子女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房款,那么房子就可能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子女用婚前的存款支付了购房款,同时有协议表明房子只卖给该子女一人,这样房子就属于子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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