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认购合同定金没交齐,合同是否生效?


在一般情况下,房子认购合同定金没交齐,合同依然可能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认购合同和定金合同的关系。认购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而定金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这里即认购合同)的履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货币的担保合同。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认购合同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签订认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例如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健康的成年人,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等;(二)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说签订认购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例如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房屋买卖的禁止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 再者,关于定金的交付对认购合同效力的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也就是说,如果在认购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那么定金是否交齐对认购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只有当双方明确约定定金交付完毕合同才生效时,定金没交齐可能会影响合同的生效。 综上所述,判断房子认购合同在定金没交齐的情况下是否生效,关键要看合同本身是否满足法定的生效要件以及双方是否有关于定金与合同生效的特别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