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二手房合同后中介收取费用,这算违约吗?


在二手房交易中,判断中介收取费用是否违约,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要明确违约的概念,违约就是指违反了双方之前约定好的内容。 如果在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中,对于费用的收取有明确详细的规定,比如收取的项目、金额、时间等,而中介没有按照这些约定来收取费用,那这种情况下中介的行为就很可能构成违约。例如,合同约定只有在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后才收取中介费,可中介在还没完成过户时就要求收取,这显然不符合约定,属于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中介违约收取费用,作为合同另一方的你,可以依据这条法律规定,要求中介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如果合同本身对费用收取的约定不清晰,或者中介收取的费用是符合行业惯例且在合理范围内的,那就不太容易认定为违约。比如,合同里没有明确说不能收取某项特定的杂费,但在当地二手房交易行业中,这项杂费的收取是普遍现象,那么中介收取这笔费用可能就不算违约。 此外,如果中介收取费用的行为给你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因为不合理收费导致你资金周转困难等,你可以要求中介赔偿损失。但前提是你要能证明这种损失和中介收费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总之,中介收取费用是否违约,关键在于合同约定以及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你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并与中介进行沟通协商,要是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居间服务:简单说就是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委托人与他人达成交易,从而收取服务费用的一种行为。 违约责任: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常见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