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办证难不难?
我买了房子,后来才发现开发商把这房子又卖给了别人。现在我想办房产证,不知道会不会很困难。想了解一下一房二卖时办证具体的难点在哪,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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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办证的难易程度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一房二卖的概念,即卖家在短时间内,与两位独立的买家分别签订买卖协议,将同一所房屋售予他们。 当出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此时两份合同均未实际履行,按照法律规定,应以先签定的合同为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是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办理证件相对顺利,但前提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合同的有效性以及您的优先购买权,这可能涉及到一些诉讼程序,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收集证据、参与庭审等。 若两份合同中有一份已完成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无论房屋交付给谁),由于房屋过户登记涉及物权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已完成过户登记的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此时,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想要办证就会非常困难,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归属他人,卖方的第二次售房行为是无效的。比如,甲将房屋卖给乙并完成了过户登记,之后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丙,丙此时就无法办理该房屋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一房二卖中,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解除合同、归还房款以及支付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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