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加班公司扣其绩效违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经常要求加班,我因为个人原因不想加班,结果公司就把我的绩效扣了。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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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概念上理解,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意味着公司安排加班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不能强制员工加班。 而绩效通常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等多方面因素来评定的,是对员工工作业绩的一种评价和奖励机制。如果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任务,达到了相应的工作标准,就应该获得相应的绩效。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因为员工不加班而扣绩效是违法的。公司以员工不加班为由扣除绩效,实际上是将加班与绩效挂钩,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绩效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公司随意扣除员工绩效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恢复绩效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员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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