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长年累月不让员工在周六休息合法吗?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单位一直要求周六正常上班,从来没有休息过。我感觉自己完全没有了周末休息时间,身体和精神都很疲惫。我想知道,这种用人单位长年累月不让员工在周六休息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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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意味着,劳动者有法定的休息权利,用人单位需要保障员工能够有适当的休息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周六加班,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对于用人单位长年累月不让员工在周六休息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者无法证明其安排了其他合理的补休,那么这种做法就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补休。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工时和加班的法律规定。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采取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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