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告单位补交通事故工伤工资后,单位要辞退我,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因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通过仲裁让单位补齐了工伤期间的工资。可之后单位却要辞退我,我心里很疑惑也很委屈。我想知道单位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辞退员工的做法通常是不合法的。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你的情况中,因交通事故受伤且被认定为工伤,依法应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在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等。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单位不能因为员工工伤就将其辞退。 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工伤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因此,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